梨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澳门皇冠赌场,皇冠体育印发《梨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8-202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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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3-13
- 来源:梨树区政府办公室
梨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澳门皇冠赌场,皇冠体育印发《梨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8-2025)》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相关单位:
经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梨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8-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梨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
梨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8-2025)
畜禽养殖是农村和农业的重要产业,也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来源。然而,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对农村乃至流域水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如何协调畜禽养殖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是当前急迫解决的重要问题。
近年来,梨树区畜牧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特别是规模养殖发展迅速,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有8家。随着畜牧业规模经营的快速发展,随之带来的环境保护压力也越来越大,养殖污染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制约了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中“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在“总量控制、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污染者担责”的总体思路下,加强总量控制和畜禽养殖场整治,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加快解决畜禽养殖突出环境问题,保障梨树区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及规划编制依据
(一)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采取不同的的污染防治模式,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成效。
(二)规划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第7号,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2、技术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GB/T19525.2-2004);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T1167-2006);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1168-2006);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T1169-2006);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
《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HJ/588-2010);
《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
3、政策规划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澳门皇冠赌场,皇冠体育减免家禽业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4〕43号);
《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环办〔2010〕84号);
《环境保护技术文件<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2011);
《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2〕135号);
《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财政部<澳门皇冠赌场,皇冠体育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2号);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
《黑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总量减排技术指南》(2013);
《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黑政办规〔2017〕77号);
《梨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16)
三、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粪污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全面落实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大畜禽养殖污染全过程监管,促进全区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目标指标
2025年,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遏制,畜禽污染源实现根本性好转。
五、时限范围与规划重点
(一)时限范围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规划时限为2018年至2025年。规划范围为梨树区全境。
(二)规划重点
依据畜禽养殖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等,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是: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出栏肉禽5万羽以上,存栏蛋禽一万羽以上,出栏肉牛100头以上,存栏奶牛50头以上的规模场(小区)、养殖专业户。
六、主要任务
(一)落实畜禽养殖分区分类管理
1、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
严格执行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分区管理,禁养区内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小区),适养区内要合理规划布局,养殖规模实行上限控制,不得超出区域环境承载能力。
2、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水平
积极鼓励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生产水平,到2025年全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力争达到65%以上,同时要积极引导散养密集区建立养殖小区,使分散养殖逐步向养殖小区转移,逐步实现分散养殖污染集中治理。
3、实行畜禽养殖污染分类管控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环境管理制度和规定,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要求,配套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
养殖专业户要适度密集约化经营,逐步推行废弃物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对于短期内不能实现集约化经营的养殖户,积极发展以庭园为依托,利用周边耕地、林地、草地、园地等消纳粪污,实现粪便和污水就近资源化利用。
散养密集区域要采用“共建、共享、共管”的模式,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依托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污染设施,实现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二)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源头防控
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区环保部门根据辖区内环境敏感点和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等,明确养殖场(小区)选址要求和采取的环保措施。凡环境影响评价没有通过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不得开工建设,未建立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备案管理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备案管理制度,达到法定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及时向区农林水牧部门申请备案,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区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环保、农业和发改等部门应当定期互相通报备案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污染防治动态。
3、积极推广生态及清洁养殖技术
探索建立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大力发展畜禽清洁养殖技术,积极推广节水型饮水器,倡导粪污分流、干湿分离等生态养殖技术,禁止滥用抗生素,提高饲料的转化率,切实从源头提高畜禽养殖的清洁化水平。
(三)推进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1、科学选取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模式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应结合养殖场的养殖规模、粪污收集方式、周边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选取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及资源化利用模式,对周边消纳土地充足的,积极倡导“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理念,以沼气发酵、沼液沼渣还田、堆肥,生产有机肥等方式为主,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模式。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将周边养殖密集区及散养户畜禽养殖废弃物一体化集中处置。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配套设施建设
新建、改建、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污厌氧、沼气、沼渣、沼液储存设施,沼液不能就地消纳的,还应该建设深度处理设施,经深度处理达到区域水环境功能要求后排放;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3、加快推进公共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散养密集区,养殖小区等养殖密度较大的区域,通过完善粪污收集管网、建设集中式大型沼气池、有机肥等公共基础设施,扩大粪污收集范围,将散养密集区,养殖小区的粪污集中进行处理。
(四)提高畜禽养殖污染监管能力
1、完善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体系
环保部门应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监测,并与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实时掌握污染排放情况。
2、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
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环境执法力度,规范畜禽养殖业环境执法工作,严格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以及在禁养区内擅自建设养殖场(小区)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创新畜禽养殖污染管理体制
1、建立畜禽养殖污染环境信息档案
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契机,建设全区畜禽养殖污染环境信息档案,全面掌握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源分布、主要污染物排放、废气物综合利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环境管理相关制度执行等情况,为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2、探索建立畜禽养殖综合管理协调机制
区政府组织发改、农业、国土、环保、规划、公安等部门,成立由纪检部门介入的畜禽养殖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区畜禽养殖业进行综合管理,引导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考核
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属地化管理”主体责任,区政府对辖区内养殖污染治理负主体责任,镇政府负总责,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部门联合,强化监管
区政府组织成立畜禽养殖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区畜禽养殖业进行综合管理。环保部门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牵头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农业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进行指导和服务;发改、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镇、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畜牧业发展畜禽污染防治的工作。
(三)广泛宣传,共同监督
通过多种媒体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营造政府引导、业主自律、公众监督的氛围。